自己做鹹酥雞就是可以很豪邁的把肉切得很大塊,而且每一塊都很多汁。
我家老爺的芬蘭同事好幾年前曾經去台灣旅行,回到芬蘭後,對台灣的美食一直念念不忘,在某次因緣巧合的聚會之下,她提及想學一些台灣料理,於是她就利用超時工作累積的時數來排假,跟著我學做台灣小吃。
:「妳在台灣曾經吃過什麼?」
:「酥酥的、咔滋咔滋的炸肉」
:「鹹酥雞?小上海香酥雞?雞排?排骨酥?」
:「我不記得名字了,但有記得炸肉沒有骨頭。」
:「哦哦~ 馬上找照片給妳看。」
原來是鹹酥雞啊!
她說當時他們住的飯店附近有一賣炸物的小店,好奇心驅使下點了一些來吃,那個炸肉讓她很驚豔。
我提早預先準備了1.2公斤的雞腿肉,先醃好,這樣比較省時,因為醃肉需要時間。然後,昨天她來我家的時候,我再另外帶她照每個步驟多做1.2公斤。
我們分別用氣炸鍋和油炸鍋來做,雖然她一直跟我說氣炸鍋少油比較好,最後是油炸的口感征服了她的味蕾。
還有,鍋子的厚度與材質也會影響油溫升高速度,鑄鐵鍋的控溫最好,而我在家使用的油炸鍋,也是經過好幾次實驗才知道一回炸、二回炸的溫度大概落在哪裡會比較理想。
溫ㄤ的同事跟我聊了很多鍋具使用,好充實的一天。
很開心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交流,也認識了新朋友,下次換她教我做她擅長的料理。